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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东方炉衬 发表时间:2020-12-28 13:16:44
记者从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住建局获悉,为了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家园,我市制定印发了《梅州市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实施美丽村屋、美丽庭院、美丽村道、美丽田园和美丽河溪环境建设。
《指引》适用于指导梅州市美丽乡村“五美”环境建设,强调从村庄实际出发,坚持乡土化、生态化、突显地域化,将乡村建设与自然环境、人文历史、现代化生活元素有机融合。
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后制定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总体工作方案》、《“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对标三年取得重大进展硬任务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可以说《指引》的出台,正是推进相关工作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局部,层层深入。”市住建局村镇建设科负责人刘平均告诉记者,《指引》重在对农村环境建设的五大重点要素(村屋、庭院、村道、田园、河溪)提出指导意见,“这些也是乡村环境建设和提升、打造梅州特色美丽乡村的关键所在。”
来源:掌上梅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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